中国消防协会是1984年经公安部和中国科协批准,并经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的由消防科学技术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和消防科研、教学、企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1984年9月,在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解衡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1993年7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俞雷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1997年8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胡之光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2001年10月,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孙伦为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2006年4月,召开了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孙伦为第五届理事会会长。2015年9月,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陈伟明为第六届理事会会长。
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是中国消防协会的分支机构,成立20多年来,在中国科协科普部、公安部消防局和中国消防协会的领导下,在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下,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传播、普及消防科学知识,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3月,委员会挂靠单位调整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秘书处设在热安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是中国消防协会的分支机构之一。多年来,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按照“学术性、行业性”的职能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消防协会办会宗旨,充分发挥委员会的学术资源、依托专家的群体优势,积极开展全国性的消防科学普及教育工作,指导地方消防协会开展消防科学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我国的消防科普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7年9月,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挂靠单位调整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希望新一届的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继续以促进消防科普活动和消防科技成果推广,全面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知识为己任,深入开展全国性的消防科学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第一,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导向,广泛开展消防教育、传播和普及活动。要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广泛深入开展科普活动,大力营造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社会消防普及工作,特别是做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科普教育工作。
第二,公平普惠、重心下移。在全力服务于消防中心工作的同时,将科普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依托幸福院、敬老院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加大与中国儿童少儿基金的合作,借力社会消防科普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加大中小学儿童消防安全教育工程(安全教育体验馆)的投入。
第三,鼓励消防科普人员编撰出版发行各种类型的消防科普教育读物。除组织消防专业人员编写消防科普读物外,还要广泛动员社会消防科普积极分子组织开展消防科普动漫、游戏、积木、贴画、玩具、卡片等创作。
第四,加强科普队伍建设。要加强科普专业队伍建设,引导科技工作积极参加消防科普教育宣传活动,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相信,在广大消防科普教育专家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一定会有新的发展,一定会为促进我国的消防科普教育工作做出新的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做好消防科普信息化建设,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带动科普升级,不断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张和平同志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进同志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一归同志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纪杰同志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朱伟同志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陆兆勇同志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单金龙同志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第八届委员副主任委员
委员如下(按姓氏拼音顺序):
第一条 |
本委员会全称为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 英文名称为 POPULAR SCIENCE & PUBLIC EDUCATION COMMITTEE OF CFPA。 |
第二条 | 本委员会是中国消防协会的分支机构。其设立由中国消防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
第三条 | 本委员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团结广大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热心消防事业的人士,致力于促进我国消防科学技术进步和消防产业发展,为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
第四条 | 本委员会遵守《中国消防协会章程》及《中国消防协会分支机构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崇尚科学,坚持民主,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组织本工作委员会委员积极开展全国性的消防科学普及教育工作,指导地方消防协会开展消防科学普及及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为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服务。 |
第五条 | 本委员会接受中国消防协会的领导和管理。 |
第六条 | 本委员会支撑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
第七条 |
本委员会的业务范围 1. 执行中国消防协会代表大会、协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协会下达的任务; 2. 制定本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规划, 并组织实施; 3. 组织消防科普读物的编写和出版, 并利用影视、广播及网络等媒体, 向社会传播消防知识; 4. 组织消防技术讲座 , 传播消防新知识 , 推广消防科技新成果; 5. 组织、参加国际消防科普交流活动; 6. 组织、协调消防协会下属分支的科普教育工作; 7. 加强同地方消防协会科学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的联系,促进地方消防科普活动和消防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 8. 与社会各有关方面联系, 合作, 努力扩展消防科普的渠道; 9. 完成中国消防协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
第八条 |
本委员会的组成和组织机构。 1. 本委员会的委员首先是中国消防协会会员,拥护《中国消防协会章程》及本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愿意履行委员义务,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委员会审核同意,报请中国消防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核准聘任,方可成为本工作委员会委员。 本工作委员会委员应为热心于消防科普工作和行业,并做出积极贡献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 2. 本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2人,委员若干人,由中国消防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原则上委员任期五年,根据工作需要可连聘连任。但每届连聘连任的人数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 本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不得少于一次的委员会工作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本工作委员会设秘书处, 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工作人员根据本委员会的实际工作需要由秘书长提名,委员会聘任, 报中国消防协会备案。 |
第九条 |
本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行下列职责: 1. 主持召开本工作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和工作会议; 2. 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律; 3. 组织审定本工作委员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4. 检查本工作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5. 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6. 代表本工作委员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第十条 |
秘书处的职责: 1. 组织落实委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 筹备召开本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 3. 组织编写委员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提交本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审议; 4. 向本委员会委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 协助本委员会主任委员向代表大会推荐委员候选人及提出委员除名建议; 6.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7. 解释本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十一条 |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
第十二条 | 本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报中国消防协会审查批准后生效。 |
第十三条 |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属于本委员会秘书处。 |
2021年11月1日 |
第一条 |
为规范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消防传播专家团队的工作,充分发挥科普专家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作用,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推动消防科普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根据消防科普事业的发展和工作需要,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普委”)目前组建有“全国消防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和“‘中国消防-科普中国共建基地’专家工作委员会”,统称为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专家团队(以下简称“专家团队”)。 |
第三条 | 专家团队的宗旨是充分发挥消防科普专家的专业优势,正确把握学科和科普工作发展方向,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不断提升消防科普服务水平,推动消防科普事业的创新发展。 |
第四条 | 专家团队由国内消防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根据需要吸纳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消防部门、消防协会、协会各分支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消防企业等部门或单位的专家。 |
第五条 | 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归口管理专家团队工作,包括统一协调专家团队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和专家团队的组建、撤并,受理工作建议和意见,证书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
第六条 | 专家团队在消防科学普及活动中应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
第七条 |
专家团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和研究消防科普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科普委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和制订消防科普事业发展战略、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重大科普项目和活动的论证; (三)组织、参与开展面向民众的科普宣讲、专题讲座、培训、体验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科普活动,相关活动应保存活动方案、活动照片、参与人数统计等必要文件,并定期提交给科普委存档; (四)承担科普委委托的专项工作。 |
第八条 | 专家团队规模由科普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
第九条 |
专家团队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愿意为我国的消防科普工作做出贡献; (二)连续从事消防科学传播相关工作3年以上,消防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 (三)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消防科学传播工作; (四)身体健康,年龄适宜; (五)其他要求由科普委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需要在相关通知中另行公布。 |
第十条 |
专家团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科普委及其专家团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 (三)优先获取中国消防协会所属机构的相关科普资料; (四)可自愿退出专家团队。 |
第十一条 |
专家团队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团队管理办法; (二)担任科普委组织的相关活动的评审专家; (三)积极参加科普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向科普委提供相关专业的科普信息,积极提出对消防科普工作和发展的思考、意见和建议。 |
第十二条 | 未经科普委授权,专家团队成员不得代表科普委和科普委专家团队组织、参与任何活动,也不得以专家团队成员的名义从事与消防科普工作无关的活动。 |
第十三条 | 专家团队成员在各种活动中不得超越政策规定收受报酬和其他礼品。 |
第十四条 |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专家团队成员,将予以除名并公示。 |
第十五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第十六条 | 本办法由中国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
2018年12月1日 |
名誉团长:
范维澄成员(按笔画顺序):
王震王荷兰王铁强卞建峰东炜包冬冬朱伟朱江钟委刘京刘军军闫武显纪杰杨泳杨瑞新杨震铭李开源肖蓉肖泽南邱仓虎邱培芳何瑾邸曼汪建张和平张靖岩陈志阳林剑罗秀华郑兰芳赵术学赵胜赵红梅赵新文胡皓玮姜波徐放高山郭军黄俊崔刚梁智勇彭伟董卫军韩海云薛林“中国消防-科普中国共建基地”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按笔画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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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中国消防协会|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